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 贡 市 气 象 局
关于发布自贡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的
通 知
各区(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规划设计单位、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气象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城发〔2014〕396号)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气象局开展了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工作。
经招标确认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自贡市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修订编制。
通过对自贡市气候变化、降雨规律的持续跟踪与研究分析,已完成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和专业性审查工作,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联合审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修订后的自贡市暴雨强度公式(具体详见附件)。
二、该公式适用于自贡市中心城区、荣县、富顺县。
三、各相关单位应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
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自发布之日启用,原暴雨强度公式同时作废。
修订后的自贡市暴雨强度公式
盖章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