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2011年12月.doc第1页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2011年12月.doc第2页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平江、沧浪、金阊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1〕20号)要求,

现将我市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

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  。

该公式自2012年2月1日起启用,适用范围为苏州中心城区,市水务局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电话:)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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