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0号)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暴雨强度公式修订为:
式中,i为降雨强度(m m/min);t为将于历时(min);T为重现期(年)。
新公式主要适用于泰州市中心城区,周边地区可参照使用。
新公式经批准后,为市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确保城市排水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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