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及设计雨型研究成果》是海安市发布的2024年版本的暴雨强度公式,自2024年11月13日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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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及设计雨型研究成果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气象局《关于规范城市排水防涝标准表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2022〕498 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南通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及设计雨型研究成果的审核意见》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组织完成海安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及设计雨型研究,并通过南通市住建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现将海安市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研究成果公布如下:
一、短历时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历时≤180min 时:式中,i —— 降雨强度(mm/min);t —— 降雨历时(min);TM —— 重现期(a)。
二、短历时设计雨型(历时≤180min)采用K.C 法计算设计暴雨雨型。
式中,i —— 瞬时雨强(mm/min);t1 ——峰前时间(min);t2 ——峰后时间(min);
TM——重现期(a)b、n、A、c——暴雨强度公式中的参数;r——雨峰位置系数。
三、长历时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历时180-1440min 时:
式中,i —— 降雨强度(mm/min);t —— 降雨历时(min);TM —— 重现期(a)。
四、长历时设计暴雨雨型历时1440min 时采用同频率法计算设计暴雨雨型,同频率法逐小时雨量分配比例计算成果见下表:
海安市同频率法雨型计算成果表小时逐小时雨量分配(%)
上述公式作为市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自2024 年11 月13 日起启用,主要适用于海安市中心城区,其他各区镇可参照使用,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