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
鹤岗市气象局关于发布实施鹤岗市中心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通告
来源:黑龙江省气象局发布时间:2020-07-10
鹤岗市气象局文件鹤气发[2020]9号鹤岗市气象局关于发布实施鹤岗市中心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暴雨强度公式是反映降雨规律、计算城市雨水排水设计流量的主要依据,是指导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工程设计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重要基础,
对科学规划设计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均具有指导意义。
鹤岗市中心城区现行的暴雨强度公式,一直参照佳木斯市暴雨强度公式执行,已不能客观准确反映我市当前的实际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黑政办发[2014]3号)和省住建厅、省气象局《关于转发住建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建城〔2014]30号)要求,市气象局委托黑龙江省气侯中心,依据《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完成了鹤岗市中心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工作。
经鹤岗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鹤岗市中心城区暴雨强度公式通告如下:
一、鹤岗市暴雨强度总公式: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P:降雨历时(分钟),A:雨力,b、n:常数。
(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见表一)。
(A、b、n按重现期区间参数公式计算,公式见表二)。
二、该公式适用于鹤岗市中心城区。
三、各相关单位应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该公式自通告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附:表一鹤岗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表二鹤岗市重现期区间暴雨强度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