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4-01-30
生效时间:2014-01-30
废止时间:有效名称: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文号:
关键词: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01-30
作者/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各有关单位:暴雨强度公式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98号)精神,
为科学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和指导排水设施建设,我委委托蚌埠市华风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对蚌埠市区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了修订,
经安徽省气候可行性论证中心论证,形成《蚌埠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报告》成果。
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 公式中,q为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P为设计重现期(年);t为降雨历时(分钟)。
该公式自2014年1月20日起启用,自发文之日起,市区所有新建项目涉及排水工程的设计须执行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