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格式为PDF,是由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除了传统的总公式样式暴雨强度公式外,还公布了8个修订后的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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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贺州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洪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4〕56 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4〕63 号)文件精神,2015 年初,市规划局、气象局共同组织开展了贺州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修编工作,并于11 月13 日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
贺州市现行的暴雨强度公式是沿用原梧州地区的暴雨强度公式,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城市发展和排水管网建设。
新修编的贺州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是根据贺州国家气象站1985~2014 年30 年间的暴雨记录,采用“年最大值法”,对暴雨样本资料进行选样,由耿贝尔分布拟合分布曲线,再由最小二乘法求解公式参数得到,精度满足《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要求。
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小组对新编制的贺州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适用性进行了评估,并与现行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新编制的暴雨强度公式更符合贺州实际,且优于现行公式。
根据贺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评审会议纪要,现将我市修编后的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进行正式公布如下: 1、修订后的暴雨强度总公式: 式中:q 为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t 为降雨历时(分钟);P 为重现期(年)。
2、修订后的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在实际工作中,新编制的两个公式均可使用,由于单一重现期公式精度高于暴雨强度总公式,故推荐优先使用单一重现期公式。
新公式自2016 年1 月1 日起正式启用,主要适用于贺州市城区,各相关单位可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我市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
附件:贺州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及计算图表
2015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