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2011〕250 号市政府 关于公布苏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平江、沧浪、金阊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1〕20 号)要求,
现将我市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 。
该公式自2012 年2 月1 日起启用,适用范围为苏州中心城区,市水务局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王伟杰,电话:)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1 月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