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淮安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0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淮安市暴雨强度公式的审核意见》(苏建函城[2014]60号)文件精神,
现将我市重新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确定我市新的暴雨强度公式为:
式中,i为降雨强度(mm/min);t伪降雨历时(min);T为重现期(年)。
该暴雨强度公式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自2014年6月1日起启用,
主要适用于准安市中心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