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暴雨强度公式2004年.png第1页

暴雨强度公式推求修订说明

2004年6月22日由绵阳市建委主持召开了《四川省绵阳市暴南强度公式推求》专家审查会,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报告书重新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求公式中不再考虑小重现期0.333与0.25a的情况,将暴雨强度总公式重现期由原来的100~0.25a改为100~0.5a。

新给出的推荐公式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年版),市政设计中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一般选为0.5~3年,

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选用2-5a,在封闭的注地重现期一般选用10a。

另外考虑到城市防洪,将暴雨公式根据城市排水设计及防洪设计要求,分为10~0.5a和100~20a两种重现期范围的两个暴雨强度推荐公式:

(城市防洪设计:T=100~20a)

(城市排水设计:T-10~0.5a)

公式推求所用的降雨资料取自于绵阳市气象局,其站点设在高新区内,资料能代表市区与周边地区的降南情况。

因此推求出的暴雨强度公式的适用范围仅限定于绵阳市城区及城市及附近镇、乡和市辖内降雨强度相近的县。

周围其它各县(特别是北川、安县等)的暴雨强度公式建议由当地气象资料重新推求。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二00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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