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2022.12.22.pdf第1页

《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2022.12.22.pdf第2页

《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2022.12.22.pdf第3页

关于发布蚌埠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 号)等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安徽华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中心对蚌埠市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修订,目前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形成了《蚌埠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报告》成果。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q 公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单位:升/秒/公顷),P—设计重现期(单位:年),t—降雨历时(单位:min)。

本公式适用范围为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周边区域可以参考使用。

本公式自2022 年12 月23 日起启用,2013 年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同时废止。

自发文之日起,市区所有新建项目及排水工程的设计须执行修订后的暴雨强度公式。

附件:1.蚌埠市暴雨强度公式查算表2.蚌埠市暴雨强度曲线图蚌埠市城市管理局2022 年1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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