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马鞍山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指导我市城市排水管网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城市降雨观测网站、规范相关数据采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示制(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4)726号),
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气象局编制完成了马鞍山市暴雨强度公式,现公布如下:
1、暴雨强度总公式式中:a为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升/秒/公顷);t为降雨历时(分钟);p为重现期(年)。
2、本公式适用范围为马鞍山市中心城区,三县可比照使用。
3、各相关单位可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
该公式自即日起启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马鞍山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