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滁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2015-08-11 .pdf第1页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滁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全椒县、来安县、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城建(2014)66号)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气象层做好暴雨强度公式制(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4)726号)精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气象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滁州市暴雨公式的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将滁州市暴雨强度公式公布如下:

说明:

1、式中g为暴雨强度,P为重现期(单位:a):t为降雨历时(单位:min)。重现期越长、历时越短,暴雨强度就越大。

2、该公式适用滁城,周边地区参照使用。

3、各有关单位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市排水防洪设施高标准建设。

该公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市气象局负责该公式在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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