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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气象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7-1009:59
泸州市气象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及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25日发)
要求,泸州市气象局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联合完成了《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的编制工作,
并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为:(单位:mm/min)式中i、q为暴雨强度t=t+mt2降雨历时(分钟)地面集水时间(分钟)
管网流行时间(分钟)折减系数,暗管(明渠)
设计重现期(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本公式适用区域内,地面集水时间t1(min)的取值为5min,重现期P的取值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4-2006)执行。
二、本公式主要适用于《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周边地区可参照使用。
三、本公式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公式同时废止,还未实施的建设项目排水设计需按照新公式进行复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