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复〔2013〕37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南通市暴雨强度公式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审〈南通市暴雨强度公式〉的请示》(通建公〔2013〕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颁布我市暴雨强度公式,其公式修订为:式中:i为降雨强度(mm/min);t为降雨历时(min);TM为重现期(年)。
2.新公式主要适用于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其它县(市)区可参照使用。
3.你局要牵头各相关单位将其作为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
此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南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