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根据2019年第3 次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针对与东莞当前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关系密切,市场项目建设反馈需求强烈的管理标准进行补充修订,主要包括对《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章节进行修改调整,新增加交通、市政方面的内容,深化细化建筑设计规范等,形成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_x000D_
为便于查阅和使用,市自然资源局对现行条文进行梳理,并将生效的条文汇集形成《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汇编2020 版)》。_x000D_
文件汇编包括《补充规定》(条文+条文说明)、《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年5 月版)》保留条文以及《东莞市密度分区技术标准(试行)》等文件,作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前“过渡期间”的城乡规划和工程设计管理的主要依据。_x000D_
本文件颁布之日起,原《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年5 月版)中第一章、第三章(部分标准)、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以及历次发布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_x000D_
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_x000D_
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其它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_x000D_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国家、省最新政策规范对《技术规定》进行全面检讨和系统修编,制定一套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系统管理的技术规定。_x000D_
目 录 一、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〇一〇年五月版)保留条文 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条文) 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条文说明) 四、关于印发《东莞市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〇一〇年五月版)保留条文 目 录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 (1) 第三章 城市公共设施 ………………………………………… (11) 1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第六条 东莞市城市用地分类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并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采用大、中、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 大类、52 中类、77 小类。_x000D_
十大类分类名称及代号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